培训简介:
“建(构)筑物消防员”职业调整为“消防设施操作员”,职业定义是“从事建(构)筑物消防设施运行、操作和维修、保养、检测等工作的人员”,
培训课程:
消防基础知识、消防法律法规、燃烧学基础、消防工程基础知识、联动报警系统与系统、消防应急救援、消防基本器材识别与使用、火文报警系统识别与操作等主要课程。
职业特征:
具有一定的表达、学习、分析判断能力;视觉、嗅觉、听觉正常,动作协调、反应迅捷。
培训对象:
1、自动消防系统消防监控室操作、维护等值班人员;
2、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管理人员;
3、其它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。
报考条件:
1、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,达规定标准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报名地址:
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六合科创园B6栋四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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